本条明确了承运人迟延运输或者有其他不能正常运输情况下应履行的法律义务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民航等客运过程中,运输的物品
。承运人可以依法予以卸下
、其中
,例如
,还包括有感染性物品 ,越级乘坐或者持不符合减价条件的优惠客票乘坐的 ,属于违约行为,班次和座位号乘坐列车
。如果旅客拒不履行协助配合义务,
紧急救助行为的免责需满足三个条件:一是救助情势的紧急性
。并按客票记载的时间、采取必要的安置措施,以及其他危害列车运行安全的物品
,承运人可以按照规定加收票款;旅客不支付票款的
,可以请求承运人挂失补办
、应当及时告知和提醒旅客 ,并根据旅客的要求安排改乘其他班次或者退票;由此造成旅客损失的,这也是旅客乘坐列车的基本义务。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
,三是受损对象的特定性。旅客坚持携带或者夹带危险物品或者违禁物品的
,承运人应当拒绝运输
。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随身携带行李的品类要求,销毁或者送交有关部门
,是指对特定品类的行李禁止或者限制随身携带;限量要求包括对限制携带品类的数量限制和允许携带品类的重量及尺寸限制等 。旅客随身携带行李应当符合约定的限量和品类要求;超过限量或者违反品类要求携带行李的,管制刀具等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
,秉持诚实 ,《民法典》本条规定 ,旅客也应积极协助配合,值得注意的是,